交运集团四届二次持股会会员 暨四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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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
2013/8/26 2:19:4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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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2日,泰安交运集团四届二次持股会会员暨四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召开。会议全面回顾了企业改制十年的历程,讨论表决了《公司章程》修改草案以及资产评估、配股、增加注册资本金草案,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,健全责任风险机制,全面促进企业实现科学稳定可持续发展,为全力建设大而强、富而美的泰安交运奠定坚实基础。
泰安交运集团董事长、党委书记邹兰东作了题为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,健全责任风险机制,为实现科学稳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》的讲话。他首先总结回顾了企业改制十年来的发展历程。他说,改制十年来,全体员工在新体制下凝心聚力、干事创业、成就事业,企业在新环境中扬帆起航、搏击风浪、加速前进,公司发生了巨大变化,实现了由国有体制向民营体制的转变;实现了由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的转变;实现了由内向经营向市场经营的转变;实现了企业经营规模由弱小向强大的转变;实现了产业经营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;实现了文明建设由浅层次向深层次的转变。改制以来的十年,是企业规模实力大增强、经济效益大攀升的十年,十年来各项经济指标与2003年相比均有大幅提高,集团公司客票收入、客运结算收入、货运收入、汽车工业收入、营业总收入年均增长4.2%、0.2%、1.2%、3.2%、 11.8%。改制以来的十年,是企业形象大转变、社会地位大跃升的十年,十年来,集团公司荣获国家级荣誉60余项、省部级荣誉100余项,市级荣誉170余项,部分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。
邹兰东指出,企业的生存与发展,既取决于对市场变化的敏感度,又取决于对市场控制的能力,而这种敏感度和能力又由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程度所决定。特别是在目前形势下,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已刻不容缓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,是防范经营风险的需要,是提升发展绩效的需要,是集聚发展正能量的需要,是加大投融资的需要。
邹兰东强调,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,健全责任风险机制是公司制的关键。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、健全责任风险机制,既是企业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,也是发展壮大企业的一个根本途径,更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。为此,要加强学习研究,提升法人治理的能力;系统规范推进,提升法人治理的质量;健全激励约束机制,增强高管人员的责任;强化资本运营管控,实现资产保值升值。
集团公司总经理申温泉作了《关于资产评估、配股、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说明》;副总经理李安亭作了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说明》,与会代表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大会提交的各项决议。
集团公司副总经理、职工持股会理事长、工会主席曹和仁主持会议,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。